港口周边配套设施全解析:物流、产业、商业、休闲一应俱全
港口周边可以做哪些配套
港口周边可建设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港口物流综合体、港口产业综合体、商业服务设施、休闲旅游设施等。
1. 港口物流综合体
港口物流综合体是港口周边重要配套设施之一。
港口是重要的物流基地,围绕港口建设物流综合体可以方便货物的集散和转运。
物流综合体可以提供产品的装卸、储存、加工、包装等服务,通过设置仓库、配送中心、集装箱中转站等设施,实现产品的高效流动。
2. 临港工业区
临港工业区是围绕港口发展的产业集群。
港口可以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以港口为中心的产业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港口产业区可通过吸引船舶制造、港口机械制造、石油化工、能源等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 商业服务设施
港口周边还可以建设商业服务设施,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例如,可以建设港口商务区,发展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等业务。
此外,还可以建设宾馆、饭店、娱乐等设施,为商人和游客提供便捷的服务。
这些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有利于增强港口吸引力,促进繁荣。
4. 休闲旅游设施
除上述设施外,港口周边还可建设海滨公园、游艇码头、海滨度假村等休闲旅游设施。
ETC。
这些设施可以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旅游服务,吸引游客前来游览,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同时,这些设施还可以提升港口形象,增加吸引力。
综上所述,港口配套设施不仅包括物流、工业设施,还包括商业服务、休闲旅游设施等。
这些配套设施的建设不仅可以强化港口的综合功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而且可以增加港口的吸引力,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享受。
曹妃甸港口物流园区园区规划
曹妃甸港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分为店头区、东港区、岗池岛区、西港区、化工区等片区。店头区海岸线长6.8公里,规划了16个大型深水泊位,其中10个专为大型干散货设计,4个为原油泊位,2个为LNG泊位,支持高效的物料装卸。
东港区海岸线长8.5公里,规划10万吨级以下泊位27个。
主要用于一般码头作业区和集装箱及钢货集装箱泊位和杂货泊位的物流装卸,满足各类货物的运输需要。
刚池岛地区海岸线最长,达15.8公里,规划有15万吨级以下泊位63个,主要用于专业煤炭停泊码头和干散货码头,服务于“南北煤炭运输”、散货运输及其他大宗货物运输。
物流核心区。
西部港区海岸线长5.7公里,规划10万吨级以下泊位23个。
特别注重集装箱、食品等综合运输码头和再生资源园区等服务功能,提高物流配套度。
化工区作为港口液体化学品码头区,拥有0.6公里岸线,拥有2个5万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兼容8万吨级油轮),为化学品高效、安全装卸提供保障。
周口港物流园区园区简介
Jhokou Port Logistics Park Lubookou镇位于Yuanzhai村的东部,Yuanzhai村以东,Shaying River的南岸,在Jhouxiang高速公路以南1公里处,该公路总面积为一个。720公顷。
Park的主要行业是对物流行业以及农业和边线产品的密集处理,并且将适当地开发建筑材料,设备制造业和商业服务行业。
公园的布局结构分为“一个中心,一个轴和三个组”。
其中,“ Yixin”是公园的公共服务中心,该中心位于Zhengang Road和Zingang Road之间,其中包括行政办公室,商业和金融,市政设施,员工旅馆和公园的土地。
“ EK轴”是Jhouxiang Road Park的开发轴。
公园的“三组”是西方Acise服务集团,中央港口物流行业集团和东部工业集团。
在公园的西南,李·布乔集团(Lee Buchow Group)建立了,依靠李·布古尔镇(Lee Buqou Township)的居民。
计划居住在公园的总人口为35,000,计划的人口在45,000至60,000之间。
公园将物流行业和农业和边线产品的大量加工作为其主要行业。
它还开发了建筑材料行业,设备制造业,业务服务行业等,从而创建了“中心,轴和”的空间布局结构。
三个小组”,其物流的目标是整合一个复杂而现代的,以整合居住和服务必须建设工业园区。
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旨在实现产业协同和高效运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
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将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当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周口港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体现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施路径。
园区通过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致力于打造集物流、工业、居住、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旨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港口规划的编制、批准、公布、审查改编、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港口的规划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规划和管理。
港口所在地的市(指设区的市,下同)、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设立的负责管理具体港口的部门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港口的规划和管理。
本条例所称港口管理机构,包括负有港口管理职能的港口管理机构或者与运输管理机构分开的港口管理机构。
第四条 港口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国防建设需要,综合考虑产业结构、港口资源条件、全球运输网络条件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沿海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 港口规划应当符合城市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综合规划、城市综合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等交通运输方式发展规划相一致。
行政法律、法规。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第二章 港口规划编制 第六条 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布局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资源丰富、港口分布密集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或者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之间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是指港口在特定时期内的具体规划。
第七条 港口资产规划主要确定港口发展总体方向,明确各港口的地位、作用、主要功能和布局,合理规划沿海港口资源,促进区域港口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引领区域港口发展。
地区 准备内港总体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区性质、功能和划分。
根据港口资源状况、产能预测和到港船舶类型分析,重点规划港口岸线、水域和土地利用。
布局、港口边界、港口建设用地分配等。
第八条 直辖市不能编制港口结构规划,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港口总体规划。
第九条 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审查、调整过程中,应当根据需要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专项规划包括分层港口布局规划、分运输体系港口布局规划、港口资源整合规划等专项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包括港区综合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港口仓库、海关、物流等园区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港口资产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条 组织编制港口总体规划的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相关港区和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港区和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港口总体规划中的港区规划纵深规划。
第十一条 全国港口结构规划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结构规划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由行政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自治区有关部门由有关市人民政府港口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由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 大型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省、自治人民部门或者政府决定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港外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内港口和县人民政府编制。
第十三条 港口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效保护港口资源利用,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 发挥综合运输中心的作用,多种运输方式连接港口港口; 、港口集约化水平和现代化程度。
第十四条 布局规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
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横向口岸的港口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省、自治区港口规划规划。
主门平面图应符合相应的门布局规划。